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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会计制度相关准则解答(四)
更新时间:2014-11-02 15:50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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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问:公司执行《企业会计制度》前存出投资款已作“其他应收款”核算,并计提坏账准备的,执行《企业会计制度》时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?
  答:公司在执行《企业会计制度》前存出投资款已作为“其他应收款”核算的,应将尚未进行投资的其他应收款余额转入“其他货币资金”科目。
  原作为“其他应收款”核算的存出投资款,在尚未投资前一般不应当计提坏账准备,如果已作投资并且已作投资部分的其他应收款已计提坏账准备的,应当将已作投资部分的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,转入“短期投资”等科目核算,已计提的坏账准备,转入“短期投资跌价准备”等科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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